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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烈焰芳华》10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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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10章

    1

    “方菲。”沈桦想转身,却被她紧紧抱着动不了。
    “就这样吧,谈一场随时可以叫停的恋爱,你要是不高兴了,不喜欢了,随时可以抽身就走,不用管我。”方菲靠在他的背上,说出了她以为自己根本不会说出来的话。
    既然人都会走,都会离开,那就只要一点点温暖就好,别的,别去想,也别去奢望吧。
    喜欢,太脆弱,随时会变,还是只求那一点点温暖,就好了。
    沈桦把手放在水龙头底下用洗洁精快速洗干净,而后转过身。
    “方菲。”他伸手抬她的脸,她偏了偏头,执拗地不肯抬起。
    沈桦心里莫名其妙抽痛了一下,没勉强,主动抱住了她。
    方菲经历过什么,他不知道,但是他能感觉得到,她在异地的那些年,并不是像张妍说的那样,过的是有钱人的幸福生活。
    否则,她怎么会像一只小鸟,战战兢兢地缩在自己的窝里,用冷漠和冷淡伪装自己呢?那个样子,看起来无懈可击,实则全是漏洞。
    “我……想要永远的,不分手的,不是一段随时可以叫停的恋爱。”沈桦说,一字一字,清清楚楚。
    他的胸膛厚实坚硬,还发着烫,有一股强烈的男性气息,感觉坚实可靠,让人留恋和喜欢。
    可是沈桦刚刚说出这句话,方菲就退后了一步,离开了这个她喜欢的怀抱。
    “那就算了。”她非常干脆,紧接着又往后退了一步。
    沈桦笑了一下,有点无奈又有点宠溺,怎么回事?一般都是女人要天长地久,男人想一时拥有,怎么在他这里,剧本反了?
    “别啊,那么快说算了干嘛!”他拉了她一下,他的手长,即使她退了两步,依旧被握住了手。
    方菲的脸瞬间红透,她蜷起手指,像是想绷住那种冷淡,却绷不住,不安和慌乱让她再度想往后退,却退不了。
    “慢慢来吧,我有耐心,等你什么时候想真正在一起了,通知我一声,我在呢,不会走的。”沈桦缓缓说,每个字都像大提琴拉出来的音符,低沉而回音袅袅。

    2

    说完,他抬手摸了一下方菲的脸,而后转过身接着洗菜:“去吧,去外面随便干嘛,看电视刷手机,我做饭,好了叫你。”
    方菲梦游似的出了厨房,在客厅打开电视,坐了几分钟后又恍恍惚惚走到卫生间,站在镜子前,怔怔看着自己。
    脸上的红晕已经褪去,心跳却越来越响,就像雷鸣,她轻轻发起抖来,最后不得不用手撑住洗手池,眼泪一颗颗,低着头,悬空直线落入水槽中,瞬间消失无踪。
    回锅肉,清炒西兰花,凉拌猪肚,还有一碗简单的裙带汤,沈桦用半个小时就搞定了晚餐。
    “我在我们家是下等公民,就是那种只许做事不许要求的,啥都会做,我爸和你一样胃不太好,所以我呀,不辣的菜,也会做一些。”
    沈桦把筷子递上去:“尝尝看,好不好吃?”他说的是问句,脸上却全是底气十足的自信。
    方菲尝了一口,味道竟然出人意料的好:“还真是不错!好吃。”
    “现在回家,不管待多久,哪怕几个小时,都要给他们先做顿好吃的。”沈桦说的时候全是笑意,既无奈又显摆,又辛苦又骄傲的笑意。
    一看就是幸福家庭出来的孩子,那种朴实的满足感,只有很容易得到才会有这种表情吧?
    方菲微微笑:“我还以为你给女朋友做过呢。”她漫不经心地说,又问,“你有过几个女朋友?”
    问完后,她迟疑了半秒:“算了,当我没问吧。”
    她并没有不信沈楠的话,只是恋爱这回事,有时候家人并不是那个真正知道详情的人。
    “以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,处了两年多,分了。”沈桦简短回答,“后来太忙了,就没谈了。”
    他没有反问她,她也没有主动回答,两人都不约而同转了话题,关于工作,可聊的很多,医院,消防,都是故事多的地方,真的要聊,几天几夜也没问题。
    没有冷场,方菲甚至觉得,哪怕是作为第一次约会,这样的谈话和气氛也是可以归结到融洽里的。
    虽然他们不算是“约会”,因为,沈桦并没有答应她的恋爱要求。

    3

    直到晚上十点,沈桦都一直在忙,他把自己买的一系列大菜都做了出来。
    红烧肉,糖醋排骨,手撕鸡,吃饭的时候他就放在锅里炖着,饭后再接着做。
    终于赶在走之前,给方菲整出了六个大菜,然后,很仔细地分成一小份一小份,放在外面凉。
    “再过一个小时,这些菜就凉了,你用保鲜膜包起来,放在冷冻室里,别放冷藏,你下班不定时,冷藏保不准三天内吃不完。”
    沈桦走的时候叮嘱了两遍,方菲一直笑着,领下他的好意。
    晚上十点,沈桦终于告辞,方菲没送,看着他从电梯下去,进电梯之前还对自己笑了一下。
    关上门的方菲,在鞋柜旁站了很久很久,几个小时的经历像倒带一样重放,再重放,循环着。
    他说:“我……想要永远的,不分手的,不是一段随时可以叫停的恋爱。”
    他说:“慢慢来吧,我有耐心,等你什么时候想真正在一起了,通知我一声,我在呢,不会走的。”
    方菲慢慢闭上眼睛,脸上,是一片隐忍的痛色。
    她睡得不好,一整夜都是乱七八糟的梦,还梦到了好几次手机响,都是医院说有急事,害得她醒过来好几次,手机屏幕上却是一片安静。
    这样的睡眠让她在凌晨五点多手机真正响起来的时候,第一时间就接到了电话。
    “方医生,梵江大桥出了重大车祸,休假医生全部到岗。”
    方菲跳下床,用了不到一分钟,起身穿衣服出门。她一边往楼下跑,一边从口袋里掏了一颗口香糖塞到嘴里。
    刚刚冲进急诊室,还没来得及换衣服,加班的急诊主任就跑了过来:“方医生,你跟去现场,现场医生不够,快,120在门口等着呢。”
    “来了!”方菲取了白大褂,边往外跑边套在身上。
    值夜班的有两名医生,又加派了医生,这是什么大车祸?需要那么多现场医生吗?
    她一边想,一边踏上救护车,还没站稳,车子就乌拉乌拉冲了出去。

    4

    来的路上听了解一点内情的同事说,这是一场小车失控撞上大巴车的车祸。因为发生在梵江大桥上,后果瞬间严重了很多倍。
    因为大巴车落江了,那是一辆长途卧铺大巴,车上乘客据说有近30名。
    “还有……”同事直叹气,“小车是高速失控,又是一早进城车多的时段,不但让大巴车失控掉进了江里,大巴车同时还带了另外两辆车入江,连环车祸,牵连进来的车子有七八辆呢。”
    方菲脑子里盘旋着同事的话,到了现场才真正惊呆了。
    已经封桥,被围起来的隔离带里,横七竖八躺着的,不下十人,到处都是血。
    方菲背着急救箱直接投入抢救,根本来不及往四周再看一眼。
    离她大概二十米远,沈桦被人拉了上来,他全身都水淋淋,上来换气,接着再下水。
    车祸发生到现在已经半个多小时,一大巴车30名乘客,不知道还活着的,有几人。
    但是不管几人,他们都要把车窗敲开,才能让人出来。
    沈桦做了个手势,队友们松手,他再度下水,水里压力大,大巴车沉入了近二十米的深水里,解救难度太大了,直到现在,他们都还没有砸开车窗。
    那可是30条人命,沈桦一边往下潜,一边在心里祈祷,给点希望,多活几个人吧。
    另外两辆入江的小车,另一队人也在紧急施救,却也是进展缓慢。
    方菲松手,她手下的伤者是一个少年,估计才十二三岁,是直接从小车前的副驾驶座甩出来的,摔在地上,头先着地,身子扭曲成一个非常奇怪的形状。
    身下就像绽开了一朵艳丽的血花,就这个出血量,方菲已经知道了结果,但她还是检查了一下瞳孔和脉搏才松了手。
    不远处,一个骨折了在地上大声叫唤的女人,应该是孩子的母亲,她哭天抢地:“我不应该啊,让他坐副驾驶,还任由着他不系安全带只为了躺倒更舒服,我不应该啊!”
    方菲看了她一眼,不应该?现在说这个,又有什么用呢?灾祸已经不可挽回。
    她走向另一个伤者,很快诊断出结果:“硬膜外血肿,快,送回医院……尽快手术,还有……手臂骨折,小心一点。”
    一个接一个,无休无止。

    5

    不远处有人大声欢呼,方菲听见很多人在叫:“开了开了,终于砸开了,老天爷,保佑还有人活着吧!”
    她把手上的伤者交给护士,这是一个轻伤者,从小车里飞出来,却只摔断了手腕,虽然也在叫唤,但各方面都正常。
    随后,她又听见人喊:“医生呢,再来一个医生,医生不够了,有人上来了,快!医生呢!”
    方菲冲过去,填补了缺损栏杆旁的医生空缺。
    下去了六个消防员,窗户虽然敲开了,但口子太小,一次只能出来一个人,传递速度不够快,其他消防员还在敲窗户,希望把口子敲大一点。
    “沈桦呢?!叫他上来,他下去太久了,叫他上来换口气!”旁边有人大叫。
    方菲心跳了一下,没听清对讲机那边回了什么,过了两分钟,她看见沈桦从水里慢慢浮上来,背上还背着一个男乘客。
    又折腾了两分钟,沈桦才带人上了桥,方菲上前给那个男乘客检查,过了几分钟,她直起身,撞上了沈桦询问的眼睛,她摇摇头,示意,人没了。
    沈桦瞬间转过眼睛,即使隔着人群,方菲也看出了他的黯然。
    他打了个手势,接着戴上面罩入了水,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大家都知道,这场战斗,在人没有全部上来之前,就是一场没有结束铃声的战斗。
    方菲想起昨晚那顿家常风味十足的晚餐,再看看如今这遍地哀嚎,感觉好像——两个人间。
    人一个个救上来,但是没呼吸的,早就已经死亡的人,越来越多。
    方菲知道,大客车沉江,一直死亡率超高,无论是普通客车还是卧铺,无论什么季节,一旦沉江,在全封闭式的客车环境中,人很难活过二十分钟。
    而且很多时候,就连遗体,都是无法打捞的,江底情况复杂,泥沙俱下,要掩埋一辆车,实在太轻松。
    方菲走的时候,已经是车祸事发一个小时之后,所有人都确定,即使能捞上来新的乘客,也都是遗体了。
    她没有留在现场等最后结果,跟车回了医院。还有几台手术在等着她,而这边,沈桦仍一次次地和队友们下水。
    即使是遗体,他们也要在车子彻底陷入泥沙之前,搬运出更多来。
    两人没有打招呼,也没有说再见,除了刚开始的那个眼神,他们一直都忙着自己的工作,没有停下过一秒。
    早上十点,方菲走出手术室的时候,外面已经骄阳似火,凌晨的那场恶性事故仿佛早就被蒸发得干干净净,阳光底下,什么都不留。
    她给沈桦打电话,打了两个,沈桦才接。
    “9点回来的,尸体都打捞出来了,只活了三个……”沈桦的声音说不出的沙哑和疲倦,他刚刚入睡,如果不是方菲的电话,他根本没打算接。
    方菲听出了他的难过,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,只能沉默。
    “我喜欢你,方菲,很喜欢很喜欢你!”沈桦突然说,淬不及防,声音也有些哽咽,“你要好好的,因为,我真的很喜欢你!”
    方菲心里一软又一酸,千头万绪堵在胸口,她捂着眼睛,想说什么,眼泪也染了一手。
    还没开口,她就看到了走廊尽头的一个男子,他正朝着她走过来,微微笑着,白衬衣,裁剪得体的西裤和手工皮鞋,还是那副精英儒雅的模样。
    方菲放下手机,按断了通话,脸色瞬间变得雪白。
    第11章

    1

    “小菲……”男子微微叹息,模样好看,举止优雅得连叹息都像是贵公子饮茶,风度气质无一不是上佳。
    周围经过的护士和医生,几乎每个人,无论男女老少,无一不对他侧目。
    方菲心里突然冷冷笑了一下,就像风雪过后推开院门,铲下门口的第一铲积雪,声音冷冽。
    “稍等一下。”她举了个手,拿起手机往一边走,给沈桦拨了回去,她刚才无意间挂断了,在人家说了那样的话之后,她不想让沈桦难过,得立即拨回去。
    那边,沈桦立即接起:“方菲!”沈桦唤了她一声。
    “嗯。”方菲低声说,“我这边有点事,刚才不小心碰掉了,怕你担心,就给你打过来。”
    沈桦声音里带着笑和温暖:“没事,我不会多想,你要是没听到,我就多说几遍呗。”
    呃……方菲有点羞恼,这个人,皮厚得堪比长城:“我听到了!”她急忙说。
    站在侧面不远处的优雅男子转头看着她,看着方菲脸上出现的有点害羞有点尴尬,还有点好笑的表情,他垂下头,嘴角还带着笑,却没那么自然了。
    说了几句,方菲挂断电话,面对男子:“你来找我,是有什么事吗?”
    男子偏了偏头,依旧挂着非常大度的笑:“阿姨很想你,我们都很想你,你回了梵江,也没和我们联系,害得我们……”
    “哦?!”方菲非常干脆地截断他的话,“想我?”
    她眼中的讥讽那么明显,明显到让人忽略不了,却又被她半点不露在脸上。她很快就转成正常说话的语气:“那谢谢你们了,我挺好的,生活得挺好。”
    男子有些叹息:“小菲……不要这样和我说话,当初的事,我道歉好不好?”
    方菲脸色一变,想说什么却没说,直咬着牙,半天没吭气。
    “我们去吃个饭吧?或者找个地方坐坐。”男子微笑提议。

    2

    方菲还是没说话,盯着自己的鞋尖沉默着,在医院,她习惯穿那种软底的薄鞋,贴着脚的,穿着就像没穿一样,轻便舒服。
    回老家她就带了两双,一双前些日子被划破了鞋底,这双也穿脏了,等会儿有空要记得下订单购买,多买几双,可以换着穿。
    她努力去想些杂事,忽略心里开始流血的伤口。
    “小菲。”男子叫她,她才发现他已经按了电梯,电梯门打开着,正对着她张开怀抱。
    方菲往后退了一步,毅然开口:“我不和你吃饭,也不和你聊天,我不想见到你。”
    “向阳,你的道歉,你们的道歉,我都收到了,但是,我不想见你们的自由总是有的,请不要再来打扰我。”她冷静地说。
    而后,她再看着男子,更清楚地说了一句:“或者,我应该叫你一声哥哥,请不要再来打扰我,谢谢你。”
    一直挂着的笑容终于从脸上褪去,这个叫向阳的男子皱起了眉,有些不悦。
    方菲根本就没管他,直接从楼梯走。她已经做完了手术,得赶紧回急诊室,没那么多时间在这里聊私事。
    刚推开楼梯门,向阳就很不悦地在后面开口:
    “你是有了喜欢的人了吗?是那个消防员吗?小菲,你可真是……不乖。”
    方菲听到这句话,不禁毛骨悚然,后脖颈处的汗毛马上立了起来,一阵彻骨的凉意。
    她感觉到向阳在走近,就在她身后,她却动不了,整个人僵硬得成了一块铁板。
    “玩玩闹闹也就得了,当真干嘛,你要是这样,我就生气了。”向阳在她身后,脸上重燃和煦的笑意,却让人发寒。
    方菲的手插在口袋里,捏成拳头,拳头中的手术刀在口袋里被握紧,刺破了她的手指尖。
    “哦!”她非常镇定地扭过头,看向向阳的眼睛,眼里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恨:“那你们想怎么对付我?从我离开厦门那一天开始,你就应该知道——我妈已经威胁不了我了吧?”
    向阳一怔,这样的方菲他没见过,她不再是那只听话的小猫了。

    3

    “既然我妈都威胁不了我了,那你还能用什么来威胁我呢?”方菲冷冷的,一点温度都不带,她松开握在楼梯间门的手,逼了上去,向阳竟然往后退了一步。
    “那些日记本?还是那些照片?甚至是我以前原单位的那些子虚乌有的东西?”方菲一句句问,神情越来越冷漠,也越来越嘲讽。
    “还是我现在的工作?”她最后问了一句,而后笑了一下,又笑了一下。口袋里被戳破的手指已经出血,手指头一片濡湿,她知道那是鲜血,自己的鲜血。
    向阳沉默地看着她,像在研究,又像是在思考。
    “随你,我奉陪到底!”方菲轻轻吐出最后这句话,然后挺直脊梁,毫不退缩地看着向阳。
    对视半响,向阳往后退了一步,轻轻叹了口气,举起手示意不再说,又往后退了一步,苦笑:“小菲,你对我们误解太深了。”
    方菲回答他的,是重新推开门果断下楼离开的脚步声和背影。
    急诊室,护士圆圆发现方菲的手指受伤了。
    “还好是左手,方医生,如果是右手,又是食指,可是很影响手术准确性的。”
    方菲笑了笑,她的脸色有些发白,心里还是一阵紧接着一阵的难过和发抖。她不想停下,她想听见声音,想和人说话,想忙碌工作,这样就不会停下来了,心里就不会那么恐惧。
    “我的左手也很厉害,甚至比右手还厉害呢。”她说,而后看到了圆圆惊讶的表情。
    不相信?她抿嘴笑了一下,从桌子上拿起两支笔,左右手一起转起来,左手食指因为刚刚包了纱布,没那么利落,慢了一点,但是依然灵巧。
    签字笔在她双手中飞转,在每个指缝中都流畅来回,没有一点生滞,圆圆惊呆了。
    方菲停下了手:“这没什么。”她笑了笑,胸口憋闷到喘不过气来,“我是个左撇子,后来被强制改成了右手,但我自己还是会偷偷用左手,所以对我来说,哪只手都是一样的。”
    “方医生好厉害!”圆圆和另一个护士一起鼓掌,小姑娘脸上一片佩服之色。
    方菲也笑着,嘴唇上却仍无半点血色,白得就像沧桑疲惫的老人。

    4

    沈桦一觉睡到晚饭的点,睁开眼睛才发现,天已经擦黑了。
    因为凌晨的车祸,整个消防中队兴致都不高,有几个新兵下午就开始接受队里的心理辅导了。
    消防员工作危险,经常见到常人难见的灾难场面,队里有常驻的心理辅导员,很多新兵要经过一系列的心理疏导,才能慢慢熬过来。
    沈桦自然不用,可是心情难免低落。
    食堂刘师傅看他进来,问他想吃什么,今天这事,刘师傅也知道了,糙汉子难得温柔了一把,实行点菜制。
    沈桦看来看去,没胃口,却肚子饿,还没想好吃什么,手机就响了,他看了一眼,转身就往外跑,把刘师傅晾在了一边直挠头。
    方菲站在消防中队门口,她无视对面车里的王雅琳,只是发着愣等着,脚边停着她的小电驴。
    好不容易忙完了一天下班,她的心情并没有好转,就是特别想见沈桦,然后,就直接奔这来了。
    沈桦跑出大门,冲到她面前,男人穿着迷彩背心,脸上浮现一层汗,蓬勃的热气就这样扑面而来,方菲瞬间心里好多了,慌了一天的心脏落了地。
    “你怎么来了?”他问。
    方菲近乎贪婪地闻着他近在咫尺的男性气息,那是让她的心安定下来的味道:“不方便吗?我就是来看看。”
    一句话让沈桦笑开了花,他的笑也带动了方菲身上的活气,她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    两个人面对着面笑,都忽略了对面眼睛里直冒火的王雅琳。
    “哪里会不方便?方便得很,吃饭了没有?”沈桦柔声问。
    方菲摇头,有些不好意思,感觉自己有点傻,她垂下眼睛,又摇了摇头,不但晚饭没吃,中饭,她也没吃,她根本感觉不到饿。
    沈桦突然伸手拉住她的手:“走。”他干脆明了,带着她就往食堂跑,“我带你去吃。”
    方菲不由自主,跟着他跑进消防中队的大门,无视眼珠子都要瞪出来的门卫战士和对面摔门正走下来的王雅琳,两个人就这样跑进了中队食堂。

    5

    面条白皙晶莹,浸泡在淡色的汤汁里,上面铺着翠绿的葱花和蔬菜,还盖着一个金灿灿的荷包蛋。
    方菲几乎把整张脸都埋进面碗里,因为四周包围她的眼神,让她简直就像坐上了电椅,别提多臊得慌了。
    但是……面条真好吃!
    刚才,她就这样跟着沈桦跑进了食堂,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洗礼,还有大伙哦哦哦的或长或短的惊叹。
    大男人直来直去,有人直接问沈桦:“沈队,这是嫂子吗?”
    嫂什么嫂?她去瞪沈桦,沈桦嘿嘿嘿手一挥:“现在还不是,未来的……未来的。”
    什么未来?她又去瞪沈桦,沈桦熟视无睹,给她端过来一碗面:“快吃。”还附带了低声一句,“没我做的好,不过还凑合,填饱肚子要紧。”
    随后,沈桦又对着周围起哄的队友们挥手:“别杵着,都给我滚!滚滚滚!”
    大家哄笑着滚了,方菲觉得自己的脸可以用来煎蛋了,然后就把脸往面里一埋,一声不响吃完了一大碗面。
    心里鼓胀胀的,好像饱满的酸梅,又酸又甜。
    沈桦好像知道她心情不好,伸手摸了一下她的头顶:“慢点吃,别太快。”
    方菲端起面碗喝汤,眼泪掉在面碗里,被她喝了下去。
    食堂里空无一人,沈桦也不着急不催她,他的面早就吃完了,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,他笑:“我还有一个半小时可以陪你,然后,我们要加训,今天白天没训练,晚上补上来。”
    方菲看着他,也不说话,头顶那一下抚摸,热热的,类似于武侠小说里的醍醐灌顶,让她从头暖到了脚。
    暖了,就更觉得鼻酸。
    沈桦不吭气,只是看着她,眼睛里有温柔,有了解,更有闪闪星辰。

    6

    “我以前对你撒谎了,我13岁之后的14年,不是在梵江过的。”
    方菲说,双手放在餐桌上,在这个油腻腻的食堂里,环境半点和优雅挂不上边的地方,她声音清亮,带着细微的颤抖。
    沈桦伸过两只手,一左一右握住了她,眼神在她左手食指的伤口停留了一秒,没问。
    “我爸妈在我7岁那年就离婚了,离婚了也好,他们老吵架,我父亲想要个儿子,生了两个,打了好几个,都是女儿,最后留下的就是我和姐姐,我们相差11岁。”
    方菲叙事的方法和她做手术一样,简单到半句废话都没有,言简意赅,却足够让人明白。
    父母离婚那年,方菲才7岁,可是姐姐方芳已经18岁成年,对父母太过失望,方芳决定自己带着妹妹生活,不依靠父亲,也不依靠母亲。
    “其实也依靠不上,父亲一心想要儿子,离婚没多久就另娶了,两个女儿,我和姐姐,他都不想要,而母亲,她并没有什么本事,自然也要不起我,没法养活我。”
    离婚没多久,方菲的母亲许曼就离开了梵江,独自一人去了厦门。
    留下了在梵江相依为命的两姐妹——方芳和方菲。
    “七岁到十三岁,我其实过得挺快乐的,虽然没钱,但是我们姐妹感情好,而且,我成绩好,会读书,除了穷点,没有父母关爱,也没什么不开心。”方菲慢慢说。
    “直到我12岁那年,姐姐认识了张恒,很快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,不到半年,他们就结婚了。”
    方菲嗓音有点发紧,她清了清嗓子,沈桦一直沉静听她说,餐桌上握着她的手,始终没放,哪怕方菲想收回去,他也没放。
    “结婚后,姐姐很快怀孕了,那个时候,我妈回来了,她说她已经再婚,找到了一个有钱的好男人,也是梵江人,在厦门做生意,做得很大的那种,她说要接我去厦门生活。”
    方菲手指转凉,想再度抽回手,沈桦还是没放。她怔怔看着两人交握的手,男人手掌宽大指节突出有力,紧紧扣着她,粗糙却热度惊人。
    “你见过月桂圆的那套房子,那是父亲留给我们的唯一房产,那时候,我和姐姐姐夫挤在那套小两居里,姐姐肚子里还有张妍,家里很拥挤,所以妈妈一说,我就答应了。”
    方菲闭了闭眼睛,脸上是难以言说的痛苦。
    “随后,我就去了厦门,跟了妈妈和继父他们……”
    第12章

    1

    到了厦门,进了向家,方菲才知道有钱人的生活是怎样的。
    向家虽然也是梵江人,却在早期厦门第一次开放时就搭上了政策的班车,在异乡极快建立了自己的商业王国。
    而方菲的妈妈许曼会嫁给向家掌舵人向涛,不得不说是托了这张脸的运气。
    许曼长得很漂亮,即使当时已经生过两个孩子,依然风姿卓越。
    其实漂亮不算什么,向涛在商场多年,美女见过不少,许曼吸引他的,是和他发妻三分相似的脸。
    向涛一生打拼天下,人到中年,财富有了,权力有了,几乎要什么有什么,唯一的缺憾,就是发妻在并肩战斗途中,得病去世了。
    人总是这样,年轻时留的遗憾,中年之后,就会想各种办法拼命找补。
    三分酷似发妻的许曼入了向涛的眼,又看出许曼不是那种风流女子,向涛或多或少动了真情,娶了她进门。
    “我到了厦门后,才知道不是妈妈要我过去的,而是向涛——也就是我那个继父,无意间看到我的照片,觉得我和他发妻更像,比我妈还像,就怂恿我妈来梵江接了我。”
    方菲垂下眼睛,脸上是隐忍的痛苦,其实没那么狗血,向涛也不是变态,他并没什么恋童癖,在方菲身上,他寄托的,只是一份相似的谋求雷同而已。
    许曼却中了蛊,为了保住自己在向家的地位,也为了讨好丈夫,她开始培养女儿,把方菲整个人都往那个死去的女人身上靠,恨不能女儿真正变成另一个人才好的用力和苛刻。
    左撇子?强制性改正。那时候方菲已经13岁,用左手已经很习惯,原来的方芳也好,任何人都好,没人觉得怪异,可在许曼这里,不行,因为那个死去的女人不是左撇子。
    她用绳子捆起方菲的左手,用针刺,用藤条打,硬生生用了几个月时间,把方菲逼成“正常”人。
    吃饭,坐姿,口味,走路,说话,神态,全都要改,改成那女人的模样,苛刻之极,也严酷之极。
    如果方菲不听话,许曼就用眼泪哀求,甚至磕头自残,她总有办法达到目标。

    2

    方菲一次次屈服了,她不是没想过回梵江,可真想走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。
    父亲早就形同陌路,姐姐有了自己的小家,她的房间也已经给了张妍,妈妈这儿,就算是龙潭虎穴,方菲也必须待下去。
    而且,十三四岁的方菲,根本没法自己办转学手续,没法迁走。
    “我逃过一次,只有一次,在15岁的时候,后来被妈妈偷偷找了回去,一回去,她就在我面前吃安眠药,说我是不顾她想要她死。”
    “我当然不想她死,她是妈妈啊,我发誓再也不逃了,就乖乖在厦门待了下去,活成了她要的样子。”
    沈桦攥紧了方菲的手,因为她的手在剧烈颤抖,刚刚暖过来的手指,瞬间凉了下去,凉得透骨。
    “不想说就别说,我不在乎。”他忍不住心疼。
    “不,你让我说吧,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,哪怕是姐姐,也是一点都不知道的,如果今天不说,以后,我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说了。”
    方菲其实很想得开,她在向家得到了好的物质条件,好的教育资源,那么,她就要付出一些东西,无论情愿不情愿。
    这个世界很公平,你想要鱼和熊掌兼得,哪有可能?
    逃跑不成功后,方菲很快就放弃了抵抗,乖顺地配合起了许曼,越来越像那个死去的女人,也越来越开始没有自己。
    “其实那个家,还是有温暖的,有一个人对我很好,就是我继父的儿子——向阳,也就是我名义上的哥哥,他比我大三岁。”
    方菲好像想起了什么,脸上带出了一抹温柔。
    那个哥哥,会在她偷偷躲起来哭的时候给她塞几颗糖,会在她放学不想回家的时候,陪她在学校操场上坐一会儿。
    也会在她被男孩子递情书吓得手足无措的时候挺身而出,甚至会在她被母亲惩罚没饭吃时,说自己想吃东西,然后偷偷深夜给她送上门。
    那个哥哥,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哥哥,是18岁考上大学之前,她的小小温暖,是25岁之前,她的信仰。

    3

    18岁的方菲考上了厦门大学,也越发出落得像极了向涛的发妻,许曼的位置自然也越发稳固,她俨然拥有了发妻的所有权力,也得到了正式的财产分配权。
    虽然仍在厦门,但好歹不是天天回家,大学里的方菲难得地,过了五年自在日子。在这些日子里,年少的情丝慢慢成长,成了参天大树。
    方菲并没有隐瞒,也没有难以启齿,她的坦白总是惊人,决定说,就是毫不掩饰地摊开,无论结果如何。
    “我爱上了向阳,从17岁就开始有了情愫,从懂得喜欢一个人开始,我就喜欢上了他。”方菲说得平淡,还没等沈桦眉毛皱起来,她就话锋一转,
    “向阳是个聪明人,他早就知道我的心事,却从来不挑破,我也因为害羞因为矜持或者因为别的,也没挑破,其实那个时候真傻,喜欢一个人,怎么藏得了呢?”
    所有人都知道,都知道方菲喜欢向阳,哪怕是向家别墅里的钟点工,都知道这个女孩喜欢她的哥哥,她藏不住的笑和阳光,从17岁开始,统统只给这一个人。
    偏生,女孩还以为自己的暗恋进行得很完美,她把一切都记录在了日记本里,偷偷藏起来,不给人看。
    “我妈甚至希望促成我和向阳,因为,如果我嫁给了向阳,就能和她一样,拥有财富和地位,那是常人一辈子的追求,她希望肥水不流外人田。”
    “后来连我继父,也开始做各种有意无意的暗示,暗示我大学毕业后,过两年,他就会让向阳娶我,大家真正变成一家人,说那是最好不过的。”
    方菲冷冷笑了一下,这份冷淡和厌恶,沈桦从未看过,他的心一沉。
    而向阳呢,他依旧是那个最温柔体贴的哥哥,太极玩得炉火纯青。
    23岁那年,方菲大学毕业,向家内部家宴上,向涛提议先订婚,向阳没有反对,方菲成为了他的未婚妻,在私底下的。
    向阳和向涛父子俩的理由是,当时方菲在准备考研,学业紧张,大肆摆订婚宴会牵扯太多精力,分散她的学习注意力。
    “我就相信了,是我蠢,怪不得别人!”方菲下了定论。
    “两年前,我研究生毕业,我妈替我提了亲事,说起了这延迟了两年的婚事,向阳才翻脸。”
    “他说,他早已有了心许之人,是另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孩,和他完全门当户对的女人。”

    4

    事情闹得太难看,向涛拿儿子没办法,失了面子又失了里子的许曼勃然大怒,所有的恨意都对着女儿泼了过来。
    关于这一段,方菲没说什么,她只是缩起了手指:“我很冷,沈桦。”
    这是她第一次说冷,也是她第一次对着外人打开自己。
    沈桦毫不犹豫起身,把她带上楼,带进了自己的宿舍,而后关上门,一把抱住了她。
    他的身体鲜活而滚烫,结实的肌肉下是贲张的力量,被他抱在怀里,一声不吭地紧紧拥抱着,方菲感觉自己被解冻了,真实了,也活着了。
    脸上有点痒,她抬手一摸,才发现全是温热的眼泪。
    这几年,第一次,在人前流泪,她甚至都毫无察觉。
    “我忍了两年,我想,只要妈妈高兴就行,我已经长大了,我有工作了,我能赚钱了,我也很乖,很乖!”方菲闭着眼睛流泪,“我真的很乖的。”
    沈桦心里大恸,痛到喘不过气来,他有些哽咽:“嗯,你很乖,是个好孩子。”
    傻女孩,人都会变的啊!
    就像种子会发芽,小树苗会长成参天大树,春天会变成夏天,秋天,冬天。
    时光看不见摸不着,但所有人都避免不了被它消磨,消磨成另一个样子。
    有的人变得柔软,被磨去了利爪。
    有的人变得坚硬,露出了獠牙。
    方菲疲惫地靠在沈桦的肩头,一点点接着说:“今年年初,向阳的女朋友不知道从哪里知道原来我和向阳订过婚,就恨上了我,她开始处处针对我,希望我滚出厦门。”
    “我一步步让却根本没用,后来……”方菲忍了忍,声音颤抖,“两家有个大合作,项目正走到最关键的时候,向家从上到下都很重视。”
    她的身子开始颤抖起来,“为了讨她欢心,为了表忠心,向阳把我的日记偷了出去,证实了从头到尾都是我自作多情和自我迷恋,而他从未回应过。”
    沈桦只觉嘴里发涩,苦不堪言。

    5

    方菲声音沙哑得厉害:“他的忠心表了,我被报复得也越来越厉害,没多久,那个女孩为了好玩,也为了考验自己的男友,玩了个大的。”
    有钱人的纨绔玩法,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他们做不到。
    几个人想办法给方菲下了药,丢到向阳面前,而向阳,把方菲沉入水中,他知道她最怕水,就用她最恐惧的事情,用最窒息的溺水让方菲清醒。
    “他证明了自己对我毫无男女之情,证明他始终坐怀不乱,我却变成了一个勾自己哥哥的坏人,这件事还被故意闹到医院,我被解聘了。”
    年少时期的方菲,向阳曾经给过她一杯甘霖,让她感念感动,也交付了这颗初入世懵懂无知的少女心。
    她像一只小猫,伸出粉红色的舌头,舔着主人的手掌,袒露了最柔软的肚皮和全身心的信赖。
    可是最后,向阳却把甘霖收走,把清澈往事搅浑,还把她曾经的感情,变成他往上走的,讨好女人的踏脚石。
    “就这样,我离开了厦门,回到了梵江,重新开始。”
    方菲低声说,沈桦想看看她的脸,她却固执地靠在他的肩头,不肯抬脸,像昨天在厨房里一样。
    “和你说这些是因为,今天上午,向阳来找我了,他想和我聊聊,我拒绝了,我狠狠拒绝了。”
    “但是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来找你,会和你说什么,虽然我们的关系,现在还不是……”
    方菲本来想说,我们还不是男女朋友,可是却突然哑了。
    不是男女朋友,自己这样靠在人家怀里,还感觉挺美,是怎么回事?
    她好像才明白,火速一下子跳开,眼神慌张得不知道该往哪儿放,想看沈桦,却又不敢看。
    “我没有别的意思,我不想你从别人那里知道我的事,觉得不如我自己来告诉你……我……唔……”
    话还未说完,她的嘴唇已被噙住,沈桦温热微润的唇就盖了上来,清甜芬芳。

    6

    外头不知道何时下起了小雨,雨声淅淅沥沥,掩盖了两个人乱七八糟的心跳声。
    灯光下的方菲,紧闭着的眼睫毛像蝴蝶一样拼命扇动着翅膀,紧张一览无余,变成了最呆滞的模样。
    她的身上有股子香味,唇上也有,很淡,让人喜欢,她的唇很软,沈桦根本没有犹豫,舌尖就从她的齿间探了进去,碰到了她的舌尖。
    自打初恋过后,沈桦就没有再碰过其他姑娘,方菲的紧张让他有些不能自持,等到他脑子里警铃响了七八次之后,他才放过她,拼命压抑住了自己突然而起的坏念头。
    “做我女朋友了,这下盖章了,别耍赖了,好不好?”他低声说,声音还有些喘息,抱着她在她头顶说。
    方菲有些晕,像只猫一样乖顺地静了一会儿,她没料到剧情会反转,反转到心脏乱跳:“你信我吗?”她问。
    这是她在上次事件中,不停求的答案,只是那个时候,没人信她……
    “我只会信你,关于你的事情,我只会信你。”沈桦把她拥到自己怀里,抚摸着她的头,心跳砰砰交织。
    “无论其他人说什么,我只信你。”
    方菲闭上眼睛,搂紧了他:“我很凶的。”
    沈桦笑意盈盈:“没事,我很温柔。”
    “我不会做饭。”
    “没事,我会。”
    方菲笑了笑,却止不住心里发烫,想要多一些,多一些的温暖。
    “我不知道怎么爱一个人……”方菲声音有点小。
    沈桦的笑声在她头顶,听起来更加浑厚动听,她有点生气,掐了他的胳膊一下。
    “没事,你不用过来,我过去就好!”沈桦柔声地说。
    他搂紧了怀里的女人,心里又酸又涨又疼,他只希望,他给的甜,能一点点,一点点,荡去她曾经的苦,最后变成幸福的漫天彩霞。

    第10-12章,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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