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注册
  • 煮酒畅谈 煮酒畅谈 关注:1 内容:144

    罗定江禁止电鱼等捕捞方式,严重者立案追诉

  • 查看作者
  • 打赏作者
  • Lv.10 长子3级
    关于实施云浮市禁渔期制度的通告

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,根据《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、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》(农业部通告〔2017〕4号)精神,我局决定实施禁渔期制度。

    一、禁渔区

    云浮市辖区所有江河(溪)公共自然水域,含西江、罗定江、新兴江。

    二、禁渔期

    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。

    三、禁止类型

    除娱乐性垂钓外,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,禁止所有捕捞作业。

    四、处罚

   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: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,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    (一)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;

    (二)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、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,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;

    (三)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;

    (四)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;

    (五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    禁用的工具:迷魂阵、地笼网、滩边罟、抬网等;

    禁用的方法:电、炸、毒等。

     

    举报电话:   

    0766—8923252(云浮市农业农村局)

    0766—8823211(云城区)

    0766—8638512(云安区)

    0766—3882321(罗定市)

    0766—2976289(新兴县)

    0766—7592344(郁南县)

   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

    2021年2月26日

   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

    登录
  • 任务
  • 到底部
  • 帖子间隔 侧栏位置:
    关闭窗口
    下载海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