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浮(罗定)企业上市最高一次性奖励500万元!
最近,新修订的《云浮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》正式印发。上市奖励资金,目的是推动鼓励企业股改上市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。
这个《奖励办法》,满满的干货,事关每一个有志于上市的企业,一定要仔细看哦。
列入《奖励办法》奖励对象的市场主体应当在本市辖区内依法进行商事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开展经营活动,在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。
◎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万元:
1.在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、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;
2.在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、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证券市场上采用买壳、借壳方式上市的;
3.“新三板”挂牌后摘牌,重新启动上市程序,并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、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。
◎企业在“新三板”挂牌的,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万元;在“新三板”挂牌后转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,可以再申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万元。
◎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册或挂牌后成功融资的,按企业融资金额1%给予奖励,每家企业申请奖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。
1.申报企业符合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金融工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。
2.市级金融工作主管部门在收到完整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
3.符合申领条件的,出具审核意见会同市级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,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。
4.市级金融工作主管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予以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,向市级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奖励资金。
5.市级财政主管部门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市级金融工作主管部门账户,市级金融工作主管部门在收到奖励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。
享受本办法奖励政策的企业须承诺继续在本市连续经营不少于2年或以上(自企业获得奖励之日起计算),否则须全额退回奖励资金。
对编制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资金的,一经发现,依法追回所有已发放奖励资金,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《奖励办法》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。
新修订的《奖励办法》,对成功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各板块上市的企业奖励由原来的25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,“新三板”上市奖励由原来的13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。
新办法增加了对“新三板”挂牌企业转入北交所上市和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(“新四板”)挂牌后成功融资的奖励。
原奖励办法需报县(市、区)金融部门,新修订的《奖励办法》直接向市金融工作局上报即可,大大缩短了企业的申报流程。
原办法按照上市进程分阶段奖励,新修订的《奖励办法》改为成功上市或挂牌后一次性奖励,避免一些企业以股改套取奖励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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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·云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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